解除原因不明,视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实务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中,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让其回家等消息不用出勤,单位主张劳动者单方离职,双方均未提供证据,法院认定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解除原因不明,视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基本案情

1983年12月31日赵某入职沈阳晟威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威机床公司)。自2018年5月起,赵某未再出勤上班。赵某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等为由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做出不予受理通知,赵某不服,起诉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劳动者诉称:

本人于1983年12月31日入职晟威机床公司。本人在晟威机床公司处工作37年之久,工作兢兢业业。但晟威机床公司负责人却不与本人协商,任意把本人调离原工作岗位,让本人从事未经培训的工作,还多次找茬认为本人不能胜任工作。工作期间本人多次与晟威机床公司协商,要求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但公司均予以拒绝。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本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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