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低于法定标准,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本案中,劳资双方因工作期间受伤而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数额明显低于法定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仍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赔偿协议低于法定标准,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基本案情

2016年10月1日,陈某进入湖南华运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通公司)工作。

2017年7月1日8时许,因公司被水淹,公司指派陈某割断洗车机水管,连接消防管进行排水,陈某在使用气割枪切割水管时,氧气管瀑裂起火,陈某因此受伤。

2018年3月7日,华运通公司与陈某就其受伤一事达成赔偿协议,约定华运通公司支付6396元作为补偿。

2018年6月28日陈某向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2018年8月13日经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陈某为工伤,2019年11月15日经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陈某为伤残拾级。

2018年6月13日陈某以华运通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和拖欠工资为由,通过EMS向华运通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案例实务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