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订立试用期协议,单位还需支付二倍工资吗?

本案中,劳资双方已订立试用期协议,劳动者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主张二倍工资,单位以试用期协议具备劳动合同条款抗辩拒绝支付,获得法院支持。

已订立试用期协议,单位还需支付二倍工资吗?

基本案情

2018年9月26日,罗某入职广州仁迈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迈商贸公司),担任销售一职。

2019年4月16日,仁迈集团发出《声明》,内容为“罗某,原康复乐园员工,非仁迈集团(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仁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仁迈商贸有限公司以及下辖子公司及合作商员工,非业务经销合作伙伴。以上三家公司未授权其代表公司洽谈及对接任何业务。任何个人擅自冒用本集团工作人员身份及打着本公司旗号办事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我公司保留依法追究一切侵权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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