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据报道,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印发《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省直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其中,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0610元,最低不得低于4122元。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