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怎么办?

实践中,有的员工自动离职后,反咬一口,以企业单方辞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出现这种情况的,应该如何处理呢?

员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怎么办?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这给企业带来了很高的用工成本,尤其在有些情况下,明明是员工自身的问题,却使企业承担了经济赔偿。

自动离职是如何界定的?

所谓“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没有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企业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自动离职”的员工没有给企业留下任何书面文件,致使企业很难证明员工是自动离职的,而不是企业辞退的。如果企业不对这种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就会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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