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多次虚假报销,单位能否将其开除?

对于多次虚设名目、虚假报销的员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过错较轻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应立即解雇。

员工多次虚假报销,单位能否将其开除?

裁判要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对过失性辞退员工的理由提供证据证明,举证不能的,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在存在有效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若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确实多次虚假报销的,用人单位有权按照规章制度予以辞退,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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