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本案中,员工在2001年买断工龄,已知自己1983年以前的工龄没有被确认,但直至2018年12月28日才申请仲裁,是否已过仲裁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受仲裁时效的限制?实务中,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请求权,确认劳动关系系确认之诉,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确认劳动关系是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确认,根据民法理论,确认之诉不受时效限制。

第二种意见:确认劳动关系也不能脱离劳动争议,既然劳动争议有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规定,确认劳动关系也应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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