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新热点问题解答

本文对管理者与员工们都比较感兴趣的劳动关系热点问题相关问答进行了梳理,希望能给有需要的朋友一点帮助。

劳动关系新热点问题解答

一、职工退休后,可不可以主张在职时的劳动报酬权益?

理论上说,职工追索自己的劳动报酬权益,只与申请仲裁的时效有关,与是否退休无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相关的劳动报酬权益已经得到了单位的书面确认,如单位对职工出具了欠条等,那么相关权益可能会转化为债权,届时可能适用《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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