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刘女士系某科技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月工资6000元。刘女士在日常工作中负责记录员工考勤并将考勤汇总上报人力资源经理。有一次,刘女士在记录考勤时误将请假1天的王某记为请假2天,被经理发现后,刘女士虚心接受了经理的批评。次月5日发工资时,刘女士发现自己的工资被扣除了300元,刘女士被经理告知是因为其工作失误将考勤汇总弄错,公司根据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罚款。刘女士不服,称其将考勤汇总报错已经及时更正,并且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没有处罚权,要求公司返还罚款300元。但公司却认为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第三十条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对员工处500元以下罚款。
那么,某科技公司是否有权对刘女士进行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