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不缴社保的承诺是否有效?

实践中,劳动者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比较普遍,很多用人单位为规避风险,会要求劳动者写一份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那么该承诺是否有效呢?

员工自愿不缴社保的承诺是否有效?

实践中,劳动者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比较普遍,很多用人单位也乐见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会保险,毕竟这也可以降低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支出,于是两方一拍即合。出于规避风险角度考虑,聪明的用人单位还会要求劳动者写一份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但是,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出现争议,就会拿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说事,那么劳动者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是否有效呢?来看一个最新的案例判决情况吧!

案件事实

2006年9月13日,王某某进入魏桥公司处工作。2017年9月10日,魏桥公司向王某某出具《关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通知》一份,载明:公司准备为你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请你准备好所需材料及到户口所在地劳保所会办理城镇居民社保、农村居民新农保退保手续或到原就业单位办理转移手续,办理完后将手续交公司,因未办理退保或转移手续影响其参加社会保险的责任自负。王某某在该通知的被通知人处签字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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