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核排名确定是否胜任工作岗位,一、二审判决截然不同!

法院认为,排名位次仅反映员工在参与考核人员中考核得分的名次,与能否胜任工作不存在必然联系,公司仅凭考核等级比例的考核结果,不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以考核排名确定是否胜任工作岗位,一、二审判决截然不同!

基本案情

2013年5月20日,郑某入职米儿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3年5月20日起至2021年5月19日止,职务为在CMO部门担任关键客户经理,负责中国中西部市场销售工作。2014年10月15日,公司发布《绩效管理制度》,确定绩效等级按最后得分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排名强制分布,排名前约5%为A级,接下来约15%为B级,中间的约70%为C级,排名最后的约10%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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