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5年前被判刑,公司现在解除劳动合同,法院:没有时效限制!

2013年6月28日,员工因涉嫌犯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自行到工作单位上班。2019年5月5日,公司因此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此解除行为合法吗?

员工5年前被判刑,公司现在解除劳动合同,法院:没有时效限制!

基本案情:

被告付铁良自1986年起到原告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下属单位普兰店供电分公司从事抄表工作至1992年,自1993年起从事继电保护工作。2003年11月1日,原、被告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间为2003年11月1日至2008年11月1日。2008年11月2日,原、被告双方续签劳动合同至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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