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享受哺乳假后,还能向公司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吗?

劳动者根据《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经用人单位许可,已享受哺乳假休假的,不能再向用人单位主张当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

员工享受哺乳假后,还能向公司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吗?

裁判要旨:

劳动者根据《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经用人单位许可,已享受哺乳假休假的,不能再向用人单位主张当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

案情简介:

孙某于2011年6月20日与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截至2011年9月20日。后双方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一年。

2014年9月20日,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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