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劳动报酬吗?未支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未支付,员工能主张经济补偿吗?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劳动报酬吗?未支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法律规定,明确了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以原工资为标准按月支付。

那么,为什么要界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不是劳动报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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