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解读之三
未起诉的仲裁事项怎么处理?

日前最高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其对未起诉的仲裁事项怎么处理是否有明确?

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解读之三

系列文章,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解读之一》

《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解读之二》

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对提起诉讼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起诉讼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