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年起 将减征这4类人员个人所得税

23日,据报道,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明确残疾人、孤老人员、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个人减征个税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明年起 将减征这4类人员个人所得税

23日,据报道,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明确残疾人、孤老人员、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个人减征个税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自然灾害造成生产、生活设施严重毁损的个人,可在遭灾后两年内,以扣除保险赔款后的实际损失额为限,第一年减征不超过应纳个税税款的70%,第二年减征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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