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确约定工资构成,员工主张加班费,法院:不支持!

本文案件中,用人单位与王某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抗辩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为夜班值班费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能否获得支持?

未明确约定工资构成,员工主张加班费,法院:不支持!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与王某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抗辩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为夜班值班费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王某未提供相反证据反驳,经计算该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中包含了延时加班工资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且王某一直按该工作时间标准履行未提出异议,夜间亦具备休息条件,应视为用人单位对王某工作时间的劳动支付了合理对价,王某再行主张延时加班费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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