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24个月工资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员工在原告处有工资收入的月份实际为17个月,每月工资为1万元。离职后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公司主张按约定需支付24个月违约金能否获得支持?

约定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24个月工资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裁判要旨

员工与用人单位订立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合同中对竞业限制予以了明确约定,且保密协议对违约金亦作了约定。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被告(员工)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被告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计算方法为员工此前二十四个月的工资收入(含奖金)。因员工在原告处有工资收入的月份实际为17个月,每月工资为1万元,故违约金应当为17万元。法院认为原告(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部分支持,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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