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员受伤的工伤赔偿责任主体

本文拟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部分案例对特殊用工形式下提供劳动人员因工作受到伤害是否可算作工伤、如何确定“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等内容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特殊人员受伤的工伤赔偿责任主体

摘要:

我国现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阶段,相比多年前单一的国营制用工形式,近些年,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通常用工形式外,还出现了多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例如:顶岗实习、建筑劳务分包等。

《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地出台的实施办法,多数限于通常的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下工伤赔偿的规制,对特殊用工形式下提供劳动人员因工作受到伤害是否可算作工伤、如何确定“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等内容,并无明确统一的规定。本文拟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部分案例对前述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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