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非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问题

近日,据报道,江苏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就非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问题进行明确。

江苏:明确非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问题
近日,据报道,江苏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职工(包括非全日制劳动者)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已按照全日制用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可在其参保期间,为其单独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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