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凌晨京东员工在家中猝死,人社局:不算工伤!法院:撤了!

本文中,家属认为街某猝死前正处于网购最为重要的时刻(双十一),应当认定为工伤。人社局则认为何某猝死不在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岗位,不能认定为工伤。法院如何认定?

双十一凌晨京东员工在家中猝死,人社局:不算工伤!法院:撤了!

何京淘系京东武汉公司员工,双方于2018年10月16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岗位为城市客户经理,工作地点为江西。

合同签订后,何京淘一直在吉安发展客户,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公司对其考勤作出规定,即终端员工的统一工作时间为:9时--12时,13时--18时。公司执行考勤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务必使用地勤系统,亲自在服务终端网点提交打卡信息。代打卡,在家提交打卡信息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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