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30日离职属违法,应向单位赔偿损失!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二:谢某是否应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谢某是否应向公司承担因离职而造成的损失?

未提前30日离职属违法,应向单位赔偿损失!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20日,屋里信息公司与谢某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为2019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止,合同试用期为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8月20日止,期限为3个月,担任设计师助理工作。

2019年11月9日,谢某以个人原因为由向公司提出离职,其后未再至公司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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