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30日,深圳市印发《关于我市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明确11月1日起,我市现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30日,深圳市人社局、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我市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明确11月1日起,我市现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以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等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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