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医疗期满后员工继续请病假,是否应当支付病假工资?

企业给予员工超出法定医疗期的病假期间内,是否还需要承担员工的病假工资呢?笔者通过调研各地法规及司法判例,对该问题进行了分析。

法定医疗期满后员工继续请病假,是否应当支付病假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此外,《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法律仅明确了企业在员工法定的医疗期内有支付员工病假工资的义务,但并未明确企业对于超出法定医疗期之外的病假期间是否有继续支付病假工资的义务。当员工无法在法定医疗期内痊愈时,员工可能会继续提交病假申请,而企业出于关怀员工的角度出发,也并不会武断的拒绝病假申请,强行要求员工上班,那么在企业给予员工超出法定医疗期的病假期间内,是否还需要承担员工的病假工资呢?笔者通过调研各地法规及司法判例,对该问题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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