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经理未签劳动合同,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是人事经理,那么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则存在较大的争议。

人事行政经理未签劳动合同,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案情简介

罗先生于2013年7月15日入职广州某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文化公司”),担任人事行政经理职务,双方约定试用期工资500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6000元/月。

文化公司每月15日以银行转账方式给罗先生发放工资,为罗先生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是当年9月至次年6月。入职后,罗先生向公司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总监张某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迟迟未与其签订合同;且公司安排罗先生加班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其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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