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医保断缴不超3个月可正常享受待遇
14日,据媒体报道,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切换参保关系,断缴不超3个月可正常享受待遇。
14日,据媒体报道,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各统筹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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