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以公告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在未能举证证明其是在无法向员工直接或者邮寄送达的情况下,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违法,公告送达解除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能否以公告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概述

2014年4月18日,吴某入职广州一公司(下称“A公司”),双方于吴某入职当日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为营建专员。

发送调岗通知

2018年2月2日起,吴某开始补休假期,休至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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