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可休息20分钟但下班要补回,这20分钟能要加班费吗?

本案争议焦点是:工间休息时间是否应视为工作时间并发放加班费;美达科技公司是否应向甲补发工资及高温津贴;美达科技公司是否应向甲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中可休息20分钟但下班要补回,这20分钟能要加班费吗?

基本事实

甲于2004年9月6日进入美达科技公司工作,其岗位为木工班长职务,美达科技公司自甲入职起即为其缴纳社保。双方于2015年1月起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甲从事生产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美达厂区木工,加班加点工资按当地政府法令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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