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试岗”:压根儿就没有“试用期”!

很多人在评论“无薪试岗”时,都把焦点放在“试用期”上,认为试用期不给钱是违法的。这观点本身没错。但,本文要告诉大家的是,“无薪试岗”压根儿就没有“试用期”。为什么呢?不说不知道,说出来吓你一跳!

“无薪试岗”:压根儿就没有“试用期”!

据《工人日报》2020年6月1日报道:

“甲方(企业)可根据乙方(员工)表现进行岗位调整,试岗期限为5天。试岗合格者从正式上岗后起计发工资。未达成用工协议者不付劳动报酬。”近日,向《工人日报》记者展示与沈阳市某食品加工企业签订的无薪试岗协议书时,周恬称其为“免费劳动同意书”。

被免费试用的劳动者不止周恬一人。试用期是劳动关系中较为特殊的一段时期,是员工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