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本文的争议焦点为,劳动者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若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该如何处理?

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案情回顾

2012年1月,小杨入职某医院,与医院签订了《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作岗位为临床医学检验技士。

2013年1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工作内容为从事放射科工作和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5年12月,双方又签订了《劳动合同续签书》,期限为三年,即至2018年12月31日止,工作内容变更为从事放射科、检验室及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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