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年终奖前“被”离职,还能要到年终奖吗?
本案的争议焦点系在用人单位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不符合员工手册规定的年终奖发放条件时,劳动者是否仍可以获得相应的年终奖?
因为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李某所任职的高管岗位被取消,年底前公司向她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李某认为自己已工作满一年,尽管还没到公司历来发年终奖的时间,可这笔奖金是她应得的,于是她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13.8万余元的年终奖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该公司应当向李某支付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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