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适用条件分析(上)

本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分析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

以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适用条件分析(上)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但两者之间有所不同,主要在于解除情形及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包括是否可以即时解除等有差异。笔者通过下列表格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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