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用工”的正确操作姿势

疫情下“共享用工”被吵得很火,但该模式并非首创,其实质就是“借工”,翻译成法律语言即劳动合同变更。那么,若企业拟采取“共享用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共享用工”的正确操作姿势

疫情下“共享用工”被吵得很火,但该模式并非首创,其实质就是“借工”,翻译成法律语言即劳动合同变更。“共享用工”涉及到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

人社部在官方公众号中对该用工形式进行了肯定,部分地区也出来了相关规定。比如,深圳市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支持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但需要企业和解除员工达成一致,不改变劳动关系,且劳动力闲置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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