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代扣代缴导致工资或补偿金差额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

实践中,尤其是双方发生争议或者未约定税前税后时,经常会发生因所得税代缴而发生的争议。本文具体谈谈因代扣代缴导致工资或者补偿金差额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因代扣代缴导致工资或补偿金差额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依法扣缴以及告知劳动者扣缴情况是法定义务,《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总结来看,用人单位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既得代缴,还需要代缴正确,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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