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多扣131元,支付经济补偿58750!

用人单位连续数月多扣个税,且与完税证明存在出入,劳动者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辞职要求经济补偿获得支持。

个税多扣131元,支付经济补偿58750!

基本案情

2005年5月11日,黄某入职深圳市宝安新宝国际模杯厂(以下简称“模杯厂”),担任模房组组长一职。

2017年10月17日,黄某因模具厂多扣其个税一事,双方产生纠纷。

黄某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模杯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工资差额等。该委支持其部分请求后,黄某不服,诉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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