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出两次严重警告后解除劳动关系,为何被认定违法?

用人单位通过邮件向劳动者发送严重警告通知,但劳动者否认收到邮件,且用人单位无证据证明已有效送达的,不得依据“累计受到两次严重警告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发出两次严重警告后解除劳动关系,为何被认定违法?

司法观点

用人单位通过邮件向劳动者发送严重警告通知,但劳动者否认收到邮件,且用人单位无证据证明已有效送达的,视为尚未将纪律处分结果送达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累计受到两次严重警告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知识点:

1、公司解除员工合同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2、解除和员工的劳动关系,需要通知劳动者吗?

3、邮件警告违纪劳动者,能否作为解聘劳动者的依据?

4、何种通知员工的方式,可以作为解除劳动者的有效公示?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