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社会保险费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的参保情况经常发生“未缴纳、欠缴、未足额缴纳”等情形,那么这些情况劳动者均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欠缴社会保险费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导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的参保情况经常发生“未缴纳、欠缴、未足额缴纳”等情形,那么这些情况劳动者均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