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
26日,据媒体报道,山东省日前印发《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6日,据媒体报道,山东省日前印发《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政策详细内容及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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