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128天

23日,据媒体报道,《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于日前表决通过,明确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一百二十八天。

福建: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128天
23日,据媒体报道,《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日前由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政策法规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