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以房养老,这个在中国还停留在纸上的金融产品再次引人关注。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日前指出,“以房养老”将纳入下一阶段工作的引导方向。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国家,在“未富先老”,“四二一”家庭大量加剧,家庭养老资源日益减少。老龄化的迅速到来以及相关养老问题凸显。
社会保障制度滞后,社会养老服务压力不断加重,国家不能保障每个人的养老问题等严峻形势下,民政部试推行“以房养老”制度。通俗地讲,就是“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的经验,“以房养老”制度值得推行,但不能作为唯一的养老制度,而是多种养老制度并行,才能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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