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末位淘汰,是用人单位淘汰工作业绩靠后的员工。实践中,单位以该原因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能否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一、什么是末位淘汰?

所谓末位淘汰,是用人单位淘汰工作业绩靠后的员工。“末位淘汰”制度是舶来品,源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杰克·韦尔奇创建的活力曲线,也叫10%淘汰率法则,即通过绩效考核将表现最差的员工淘汰。这种管理制度一方面鼓励员工竞争,另一方面可能加剧员工工作压力,引发劳动纠纷。该制度引入到我国之后,为适应我国劳动法律,用人单位对“淘汰”衍生出不同的处理方式,包括降薪、降职、调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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