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怀孕了,可以降低其提成比例吗?

用人单位以三期女工不能胜任工作,导致单位增加人手为由,降低其提成比例,被法院认定违法,补足工资差额。

员工怀孕了,可以降低其提成比例吗?

基本案情

2016年9月26日吴某与北京德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商场促销导购等、工作地点广州友谊商店环市东店,月工资构成为基本2500元+提成(月销售额的1%计提)。

2017年1月,因吴某怀孕,商贸公司便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降低其提成至月销售额的0.5%,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后吴某向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商贸公司支付吴某2017年1月提成差额、医药费。该委支持其部分请求后,劳动者不服,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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