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能否写明离职原因?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那么,HR在开具此类证明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离职证明能否写明离职原因?

离职证明

(一)法律规定

1. 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第一款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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