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回老家路上遭遇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本案审查焦点在于,第三人马某是否系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员工回老家路上遭遇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案情

马某是北京某贸易公司聘用的司机,平时主要根据公司的安排在老家吉林和北京做运输工作。

一天,他跟往常一样搭乘同事的货车回吉林待命,结果在路上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马某先向门头沟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随后又拿到了人社局开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但是公司不但不赔偿反而向门头沟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门头沟人社局作出的被诉《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故判决驳回原告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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