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9年困难企业失业保险金可“稳岗返还”
近日,据媒体报道,日前云南省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暂时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失业保险金可“稳岗返还”。
近日,据媒体报道,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暂时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实行稳岗返还,返还标准可以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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