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残疾、孤老人员等四类纳税人可享受个税减征
近日,据媒体报道,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等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明确四类纳税人可享受个税减征。
近日,据媒体报道,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等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山东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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