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时间和哺乳假的享受条件、期限及待遇?

《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哺乳期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哺乳假,加强对女职工哺乳问题的管理。

哺乳时间和哺乳假的享受条件、期限及待遇?

法律规定

《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同时根据《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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