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符合条件企业可申请返还50%实缴社保费
近日,据媒体报道,按照《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人社局提示,2019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给予返还2018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近日,据媒体报道,按照《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人社局提示,2019年12月31日前,企业可向参保区人社局咨询申报,符合条件的将给予2018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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