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区分

公司打算从上海市的静安区搬迁到闵行区,部分员工拒不同意搬迁,要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员工的这种要求合理吗?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这些员工?

企业搬迁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区分

问:

我司由于原办公室租赁到期,考虑到公司人员目前较多并且打算进一步招聘员工以满足公司日渐增加的业务量,综合成本等多方考虑,我司打算从上海市的静安区搬迁到闵行区,部分员工拒不同意搬迁,要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员工的这种要求合理吗?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这些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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