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考勤管理不严,能否以旷工为由开除劳动者?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用人单位考勤管理不严格,能否以旷工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考勤管理不严,能否以旷工为由开除劳动者?

案例再现

梁某任职于杭州云翮健康养生服务公司,职务为技术总监,签订有劳动合同,月薪8200元。今年3月5日,梁某突然收到公司的解职通知书,上面载明:梁某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近3个月旷工5次,给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经公司高层研究决定给予开除。

梁某对此决定不服,认为公司对其没有严格进行考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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